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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鞍山市未年检企业吊销公告
[来源:马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作者:吴江] [时间:2009-12-8 15:12:42]
马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
经查证,马鞍山市长风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888家企业(其中马鞍山市工商局登记的企业523家,当涂县工商局登记的企业365家)未参加2008年度检验,我局已于2009年7月31日在《马鞍山日报》上发布了限期年检的公告。现期限已过,上述企业仍未办理2008年度检验手续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七十六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》三十条第一款第(三)项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》第三十六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企业登记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四条、《企业年度检验办法》第十九条之规定,我局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,拟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。凡要求举行听证的企业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其15日内书面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,逾期未书面提出的,视为放弃听证权利。
未检企业名单可登陆马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“公告通知”(网址:www.masgs.gov.cn)查阅,也可到马鞍山市工商局(地址:雨山区湖西南路2号)门口公告栏及当涂县工商局、各区工商分局、工商所公告栏查阅。
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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